各位考生:
現將2026年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入圍資格復審名單予以公布。面試時間暫定為6月7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根據公告規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照參加考試人員筆試平均成績85%的標準劃定,保留兩位小數(102.26分)。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請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招聘單位不再單獨通知。現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2026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地點:磐安縣人力社保局2樓218會議室(磐安縣壺廳西路133號)
二、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
資格復審時,請攜帶《資格復審表》(附件2)。
202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26年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磐安縣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的考生還應提供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取得的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25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25年度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成績通知單。
報考浙江磐安經濟開發區服務中心、磐安縣尖山鎮綜合服務中心、磐安縣九和鄉綜合服務中心的考生還需提供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材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填寫內容、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合格。
三、委托須知。委托他人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資格復審委托書(附件3)。
四、其他事項。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前,考生書面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后,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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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6年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遞補入圍資格復審名單.xlsx
附件2.2026年磐安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表.docx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