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MB1144399L/2025-60326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磐安縣交通運輸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第一條
根據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有關精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磐安縣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為縣交通運輸局下屬的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科級。
第三條
磐安縣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公路與運輸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公路與運輸服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養護技術規范》負責全縣公路工作及公路養護管理。
(二)承擔全縣公路、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應急處置及戰備的行政輔助工作。
(三)制定公路養護規劃和年度大中修等項目計劃,編制審查工程項目施工圖紙及預算,并負責養護工程項目招投標工作。
(四)負責養護工程項目質量、進度的監督和管理。檢查養護工程項目實施情況及項目中期支付和竣工決算。
(五)編制小修保養的月度作業和經費計劃,負責對全縣公路路況的檢查評定工作,承擔標志標線維護管理、指路體系完善和路域環境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
(六)負責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指導和考核。
(七)承擔公路、道路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和服務質量監測、評估工作。按要求承擔道路運輸市場運行監測的行政輔助工作。
(八)承擔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道路客貨運站場、汽車租賃行業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行業轉型升級、城鄉客運一體化、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及巡游出租車與網約車統籌發展的推進工作。
(九)承擔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協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隊伍建設指導工作。
(十)承擔公路、道路運輸生態環保、信息化和數字化建設,以及智慧公路和智慧運輸體系建設的行政輔助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四條
磐安縣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中心日常運轉工作,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報告。承擔文秘、重要會務、信息宣傳、信訪、檔案、政務公開、人事、工會和后勤等工作。
(二)財務科。負責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工作,編制審核上級有關財務報表,綜合分析;負責財務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財務檔案的編報、整理;負責固定資產的統計、整理、編報;負責項目竣工決算編報審計和核算;負責單位職工勞動工資調整。
(三)專養科。負責干線公路(橋隧除外)大中修項目實施和招投標、養護工程管理、小修保養等工作;組織公路水毀修復;負責美麗公路創建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干線公路路況檢測評定組織工作。
(四)農養科。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大中修和生命防護工程的實施、招投標、養護工程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檢查、指導、監督和考核;參與農村公路新建、改建方案的審核與竣工驗收工作。
(五)工程(橋隧)科。負責全縣橋梁隧道和公路服務站建設、招投標、審核竣工驗收等工作。制定全縣公路橋隧養護管理工作目標和大中修計劃;指導和檢查全縣公路橋隧養護管理工作。
(六)應急安全科。承擔公路、道路運輸領域應急體系建設及重大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交通戰備行政輔助工作。負責智慧交通指揮中心值守、公路通阻巡查、應急搶險、路況信息收集和惡劣天氣路況信息數據報送。做好全縣干線公路應急搶險和保障工作;具體負責公路應急搶險物資儲備、機械調配和使用;負責因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造成干線公路、橋梁、隧道嚴重損毀的應急搶險和通行保障;負責干線公路坑洞修補、安保工程維修、標志標線維護、指路體系完善等工作;負責公路突發事件的具體應急處置工作。下設三個分隊,分別是玉山搶險隊、大盤搶險隊和安文搶險隊。
(七)運輸科。承擔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道路客貨運站場、汽車租賃行業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協助做好對道路運輸和相關業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公路、運輸行業安全管理和綜治維穩的行政輔助工作。協助調查、處置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檢查、考核等工作。承擔道路運輸、站場樞紐項目的前期研究工作。協助道路運輸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站場樞紐計劃等編制工作。承擔節能減排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行業轉型升級、城鄉客運一體化、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及巡游出租車與網約車統籌發展的推進工作。
(八)維駕科。承擔機動車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測、評估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營運車輛技術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道路運輸及相關業務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職業能力建設及相關從業資格管理的行政輔助工作。承擔道路運輸生態環保、信息化和數字化建設,以及智慧運輸體系建設的行政輔助工作。
辦事服務:詳見上述主要職責。
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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