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相關黨建工作機構、基金會: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全縣基金會2024年度檢查和報告工作(以下簡稱“年檢年報”)通知如下:
一、年檢年報對象
2024年12月31日前經磐安縣民政局批準設立登記的全縣基金會,均應參加年度檢查。
二、年檢年報程序和時間
參加年檢年報的基金會應于2025年6月30日前,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完成材料的準備和報送工作。
(一)基金會自查并網上填報。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及時通知、督促所主管的基金會按規定要求和期限進行自查和網上填報。基金會對照有關規定進行自查,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建議使用“360極速版”IE10內核及以上版本或“谷歌”瀏覽器登錄),在首頁選擇“磐安縣”后,在搜索欄中輸入“浙里社會組織”,依次點擊“浙里社會組織(立即辦理)”——“請點擊進行身份確認”或“基金會年度檢查(年報)”后,輸入本單位賬號、密碼登錄,按照說明在線填寫《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書(2024年度)》(以下簡稱《報告書》),并在附件上傳有關材料,確保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經法定代表人確認后,點擊“保存/上報”按鈕。網上預審通過后,基金會應當將《報告書》打印成A4大小紙質文本,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基金會印章。
(二)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基金會應于2025年5月31日前,將年檢年報材料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業務主管單位對其年檢年報材料進行初審,經辦人需簽署年檢意見(意見分“擬合格”“擬基本合格”“擬不合格”三種)并加蓋業務主管單位公章。
(三)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基金會應于2025年6月30日前,將經業務主管單位簽署初審意見的《報告書》及有關材料報送縣民政局審查。
(四)報送截止時間。各類年檢年報對象均應在2025年6月30日完成材料報送,報送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在10日內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檢年報材料
(一)《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書》(2024年度);
(二)2024年度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
(三)《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副本);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報送原件,其中第(一)(二)項材料需一式二份,業務主管單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當年支出總金額在10萬元以下(不含)的和獲得4A以上評估等級且在有效期內的基金會,自愿提交第2項材料。
四、注意事項
(一)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定的格式出具。
(二)年檢年報是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履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的重要途徑,也是法律法規明確的各基金會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請各基金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做好年檢年報工作。
(三)基金會年檢年報結論將在“政府信息公開網”等媒體上向社會公告,公告后如發現存在影響當年年檢結論情形的,年檢結論將予以重新確定。
五、有關事項
報送地址:磐安縣安文街道九峰路99號群團中心三樓
聯系電話:0579-84665216
《操作手冊》下載網址:
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332985/reserved/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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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