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業務主管單位,各社會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暫行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浙江省社會團體管理辦法》《浙江省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我局從2024年5月起依法對縣內各社會組織開展了年檢(年報)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社會團體年檢(年報)情況。應參加2023年度年檢(年報)社會團體118家,實際參加年檢(年報)社會團體109家,其中,年檢合格94家,年檢基本合格15家,年檢不合格(包括未參加年檢)9家。 ?
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檢(年報)情況。應參加2023年度年檢(年報)民辦非企業單位78家,實際參加年檢(年報)民辦非企業單位67家,其中,年檢合格61家,年檢基本合格5家,年檢不合格(包括未參加年檢)12家。
三、基金會年報情況。應參加2023年度年報基金會1家,實際參加年報基金會1家,其中,年檢合格1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社會團體年度檢查暫行辦法》《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浙江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年檢基本合格”、“年檢不合格”(包括未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整改報告。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參加年檢(年報)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我局將根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浙江省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存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罰則情形的,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附件2.2023年度年檢基本合格社會組織名單 (1).doc
磐安縣民政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