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7559109857/2023-61618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主題分類: | 政務公開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文件字號: | 磐政〔2023〕59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文機關: | 縣府辦 | 成文日期: | 2023-05-05 |
| 統一編號: | 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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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浙江省磐安縣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已經金華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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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縣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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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磐安縣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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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十四五”時期是磐安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篇五年,是全力建設“兩山”實踐樣板地、康養旅居大花園的關鍵五年。為統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礦業轉型與綠色發展,提高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加快磐安“生態富縣、生態富民”戰略實施,依據《礦產資源法》及其實施細則、《浙江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浙江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金華市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磐安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及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磐安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等要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浙江省磐安縣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作為浙江省礦產資源規劃體系的組成部分和磐安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體系中的專項規劃,是“十四五”時期規范磐安縣內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指導性文件,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涉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活動的相關行業規劃,應當與本《規劃》做好銜接。
規劃基準年:2020年。
規劃期限:2021—2025年,并展望至2035年。
《規劃》適用于磐安縣行政轄區內。
二、現狀與形勢
(一)經濟社會發展概況
磐安地處浙江中部,被稱為“浙江之心”,位于金華、臺州、麗水、紹興4市交界之地,與東陽、永康、縉云、仙居、天臺、新昌等縣(市)接壤,總面積1195平方公里,其中山地占91.48%,素有“群山之主,諸水之源”之稱。全縣下轄14個鄉鎮(街道)、216個行政村、20個居委會,總人口21.31萬。諸永高速、杭紹臺高速穿境而過,351國道、42省道、磐新線、懷萬線等干線公路四通八達,杭溫高鐵、金臺鐵路均過境內。縣域屬亞熱帶季風氣候,溫差大,年平均氣溫為16.8℃,春季回暖遲,秋季降溫早,是錢塘江、甌江、靈江和曹娥江四大水系的主要發源地。
“十三五”時期是磐安“摘帽快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磐安縣按照建設“五個磐安”、實現“五大愿景”的目標要求,拼搏實干、爭先進位,經濟社會保持健康發展,順利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決定性成就。2020年,全縣地區生產總值(GDP)達到120.70億,同比增長3.4%;按戶籍人口計算,人均GDP達到56976元,同比增長3.8%;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07億元,增長4.0%;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6.62億元,增長0.2%;進出口總額37.40億元,同比增長16.5%。經過五年奮斗,全縣產業發展的動能進一步激發,發展環境大幅優化,民生短板加快補足,形成了生態富民、康養旅居、江南藥鎮、和美鄉村、磐安山居、365服務、山城管事、婺州南孔等八張“金名片”,“兩山”轉化路徑進一步打通,為“十四五”時期加快發展,開啟全面高水平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礦產資源現狀
1.?礦產資源特點與勘查成果
全縣已發現各類礦產25種,礦產地(點)71處,其中金屬礦產有錳、鈷、銀、鉛、鋅等,非金屬礦產有螢石、飾面用花崗巖、石英巖、蒙脫石粘土、高嶺土、硅藻土、方解石、建筑用石料、砂、磚瓦用泥(頁)巖等。
金屬礦產皆為礦點、礦化點,暫無開發利用價值。非金屬礦產可供開發利用的有建筑用凝灰巖和玄武巖、磚瓦用泥(頁)巖、飾面用花崗巖、蒙脫石粘土等。其中以建筑用凝灰巖、玄武巖資源量相對豐富。
螢石:全縣推斷資源量約288.53千噸,主要分布在張斯-丁界、九和-窈川、安文、冷水等4個螢石礦集中區。九和螢石礦,經普查,推斷資源量為200/539(CaF2千噸/礦石千噸,下同),礦石易選,手選品位65.45%,粉精礦98.08%,尾礦20.56%,選礦回收率81.0%。雙溪口螢石礦,經普查,累計查明控制資源量、推斷資源量113/205,保有推斷資源量88/163。
蒙脫石粘土:主要分布在尖山鎮塘頭村、尖山村、騰潭崗村、陳村、張斯村等地,為第三系玄武巖的風化產物。
飾面用石材和玄武巖:分布于大盤、冷水、方前、仁川、尖山、雙溪等鄉鎮。縣域內飾面用石材資源豐富,主要為花崗巖、輝綠巖、玄武巖、流紋巖等,已發現10多個品種。方前地區玄武巖儲量較為豐富,可作為磐安特色礦種重點開發利用。
石英巖:主要分布在仁川鎮胡莊和冷水鎮泗巖相接的如公尖山麓,礦石質量較好。此外,在環黃林坑、大盤安田、楓樹箬嶺頭、銅鈿東岡也有石英巖分布。
建筑用石料:縣境內建筑用石料資源豐富,以建筑用凝灰巖居多,資源遍布全縣各鄉鎮。
建筑用砂:主要分布于雙溪鄉、冷水鎮、仁川鎮和方前鎮。
磚瓦用泥(頁)巖:主要分布于大盤鎮、方前鎮、新渥街道、仁川鎮、尖山鎮、玉山鎮、尚湖鎮等地。
礦泉水:主要分布在尖山鎮,經鑒定,屬偏硅酸型優質礦泉水,涌水量48.0立方米/日。
磐安縣現有探礦權1處,為浙江省磐安縣云山地區地熱資源勘探(T33120140801050081),目前探得水溫≥35℃,水量≥300立方米/日。
2.?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現狀
(1)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
截至2020年底,全縣持證礦山4家,其中建筑用石料(凝灰巖)礦山3家,磚瓦用砂巖礦山1家。2020年建筑用石料開采量為73.5萬噸,平均生產規模為24.5萬噸,以供應本地市場為主;磚瓦用砂巖未開采,礦山主要利用周邊工程廢土加工生產。
(2)上一輪規劃實施情況及存在問題
表1 ??2020年底規劃指標完成情況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基準年 | 目標年 | 2020年完成情況 | 指標 屬性 | |
2015年 | 2020年 | ||||||
礦業經濟 | 礦業產值 | 億元 | 0.178 | 0.40 | 0.31 | 預期性 |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礦山總數 | 個 | 9 | 6 | 4 | 約束性 | |
經營性建筑石料(含特色礦種1個) | 個 | 8 | 4 | 3 | 約束性 | ||
磚瓦用頁(砂)巖 | 個 | 1 | 2 | 1 | |||
飾面石材 | 個 | 0 | 1 | 0 | |||
礦業轉型升級與綠色發展 | 新建礦山 準入規模 | 建筑石料 | 萬噸 | 25 | 50 | / | 約束性 |
大中型礦山比例 | 所有礦山 | % | 11 | 70 | 0 | 預期性 | |
普通建筑石料礦山 | % | 15 | 95 | 0 | |||
綠色礦山 | 數量 | 個 | 2 | 9 | 3 | ||
建成率 | % | 53 | 100 | 75 | |||
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 | 礦山生態(地質)環境治理 | 數量 | 個 | 1 | 1 | 1 | 約束性 |
治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
礦區土地復墾面積 | 公頃 | / | 0.22 | 0.22 | |||
礦山粉塵防治達標率 | % | 100% | 100% | 100% | |||
——開發布局更加合理。按照“禁采區關停,限采區收縮,開采區集聚”的總要求,禁采區、限采區內礦山全部關閉。按規劃關閉了規模小、開采條件差的礦山,開發布局散亂的狀況有了明顯改善。
——資源保障能力有所提高。經營性礦山數量由2015年的9家減少至2020年的4家,實現規劃期末控制在6家以內的目標。建筑用石料年產量從2015年的17.4萬立方米增加到2020年的28.3萬立方米,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有較大提升。
——礦山環境更加友好。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工作,3家“應建必建”礦山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礦山粉塵防治,全縣開采礦山均實現達標運行。治理廢棄礦山1個,治理完成率100%。
——礦政管理更加有力。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繼續加強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管工作,處理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有效促進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礦業經濟穩步增長。2020年,全縣礦業總產值達到3140萬元,較2015年增長了74%,礦業經濟實現穩步增長。
存在問題:
礦業結構仍需進一步優化。全縣4家經營性礦山,按照省內現行標準,均為小型礦山,生產規模較小,與鼓勵礦山做大做強的政策導向仍有差距。
(三)礦產資源形勢
1. 礦產資源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磐安將由高速時代邁入高鐵時代,迎來大發展、大跨越的戰略機遇期。未來磐安將努力開創“大花園建設”“綠色產業發展”“城鄉一體化發展”“民生福祉提升”“區域開放合作”等五大加速期,經濟社會發展對礦產資源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新老城區同城化、臺地區域一體化、環大盤山區域協同化等繼續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對礦產資源的需求與日俱增;另一方面,我縣作為浙中生態縣,將努力打造浙中最美大花園,綠色發展將是未來礦業發展的主基調。相較于金華市其他區縣,我縣礦業規模較小,發展水平較低,礦山開采較為粗放,礦業綠色發展距生態文明的要求仍有差距,礦產資源集約利用水平仍需提高。全縣礦業和礦政管理應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礦產資源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準確把握新特點新要求,創新思維,奮發有為,為建設“兩山”實踐樣板地做出礦業新貢獻。
2. 礦產資源需求預測與供應能力
(1)建筑用石料(凝灰巖)需求預測與供應能力
2020年全縣共消耗建筑用石料礦約73.5萬噸,根據預拌混凝土企業產能預計到規劃期末,全縣建筑用石料需求量約170萬噸。
磐安縣“十四五”時期將構建優化“一體兩翼”縣域發展新格局,打造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空間支撐。以新老城區為核心,輻射帶動冷水鎮、雙溪鄉、窈川鄉,大力推進老城區、新城區、云山旅游度假區同城化發展以及冷水工業區提升,作為新一輪人口集聚、產業集聚、要素集聚、功能集聚的核心區域,以及參與區域競爭的主平臺。以尖山鎮為中心,聯動玉山鎮、尚湖鎮和九和鄉,推動“三鎮一鄉”生態共保、產業共育、設施共建、發展共享,推動臺地區域一體化發展,打造縣域發展副中心、康養旅居集聚區。以大盤山名山公園和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建設為重點,以美麗生態河道和交旅經濟走廊創建為載體,串聯仁川鎮、雙峰鄉、盤峰鄉、方前鎮、大盤鎮“三鎮二鄉”,推進花溪景區、靈江源森林公園等串珠成鏈,大力促進文旅產業融合發展,加快推動環大盤山區域協同化發展,打造詩畫山水文旅融合示范區。預計“十四五”時期建筑用石料消耗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區,其次為尖山鎮縣域發展副中心。縣域內建筑用石料資源豐富,工程開挖量較大,潛在資源量能夠充分保證。
(2)建筑用玄武巖需求預測與供應能力
玄武巖是磐安縣特色礦種,玄武巖礦物纖維具有力學性能優異、纖維分散性好、比表面積大等其他纖維不能比擬的優點,是高等級路面和瀝青的特定礦料,可作為供應省內高等級公路建設的特殊礦種。考慮到我省龐大的交通建設量,玄武巖的需求量將維持在較高水平,規劃期內應積極開發方前鎮寺岙玄武巖老礦山。
三、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縣委十屆十次全會總體部署,緊緊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部署要求,圍繞“生態富縣、生態富民”發展戰略,結合“一地一園”戰略定位,緊扣“一體兩翼”縣域新格局,充分考慮礦產資源支撐和生態環境承載能力,適度開發利用礦產資源,提高礦產資源保障水平,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突出環境保護優先,統籌協調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強化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生態優先。始終將生態環境保護放在首位,嚴格落實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落實礦業綠色發展機制,強調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實現礦產資源綠色開發。
2.?堅持保障為主。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要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圍繞重點區域、重大工程,提高建筑用石料礦山生產規模,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3.?堅持礦地開發。轉變礦業開發模式,堅持出地與開礦并重,探索磐安礦地綜合開發利用新機制,為經濟社會發展拓展新空間。
4.?堅持科技創新。在礦山勘查、開采、生態環境治理和礦產資源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方面開拓新思路,探索新方法,應用新技術,提高資源儲備、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水平,促進礦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5.?堅持從嚴管礦。依法對礦產勘查、開發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加強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加強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良好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三)規劃目標
1.?2035年遠景目標
礦業發展與生態文明高度融合,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性作用更加明顯,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面實現綠色管控;礦山布局結構更加合理,全面實現規模化開采、集約化經營;礦產資源管理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信息系統更加完善;礦產資源儲量、開發利用現狀、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等的動態管理更加全面;礦業開發與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三者關系全面協調。
2.?2025年規劃目標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目標:除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采礦權外,全縣固體礦產采礦權數量不超過5個,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保持100%,大力推行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集約化水平提高。
——礦山規模結構目標:新建建筑用石料礦準入規模達到50萬噸/年,大中型建筑用石料礦山比例達到75%,砂石資源保障能力顯著提高。
——礦業綠色發展目標:按照應建必建、達標入庫原則,繼續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應建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100%;嚴格落實“邊開采邊治理”原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認真執行《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礦山粉塵防治達標率保持100%。
表2???磐安縣“十四五”礦產資源規劃指標
類別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標 屬性 | |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 固體礦產采礦權數(不含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 采礦權總數(含過期未注銷) | 個 | 6(2) | 5 | 約束性 |
建筑用石料采礦權數 | 個 | 5(2) | 4 | 約束性 | ||
礦山“三率”水平達標率 | % | 100 | 100 | 約束性 | ||
結構調整 | 新建礦山準入開采規模 | 建筑用石料 | 萬噸/年 | / | 50 | 約束性 |
大中型礦山 比例 | 所有礦山 | % | 0 | 66 | 預期性 | |
建筑用石料礦 | % | 0 | 75 | 約束性 | ||
礦業綠色發展 | 應建綠色礦山建成率 | % | 75 | 100 | 預期性 | |
礦山粉塵防治達標率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
——礦產勘查目標:積極爭取基金投資的公益性地質調查評價與勘查項目,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地熱礦產勘查,提交可供開采利用的地熱礦產地1~2處。
四、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
(一)地質礦產調查評價
繼續實行公益性地質調查與商業性礦產勘查分制運行模式。公益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地質調查工作按國家和省級計劃統一安排,商業性礦產勘查工作由市場主體投資開展。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質勘查的機制,實現公益性、基礎性地質勘查工作與商業性地質勘查工作雙向互補、良性循環和持續發展。
開展“浙江大盤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地綜合地質調查,查明地質資源家底、地質環境現狀和演化趨勢,開展景觀資源調查評價,提出科學管控建議,支撐保護地合理利用。依托磐安地質資源特色,助力鄉村振興,推動施家莊“懸崖村”地質文化村建設。
落實省、市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專項,開展富硒土地資源詳查,同步開展富鍺富鋅等元素調查;開展重要糧食功能區精細化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調查,查明土地質量生態風險狀況,建立土地質量地球化學檔案;建成由監測點構成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監測網,分類分級開展定期監測,動態掌握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特征變化趨勢。
(二)礦產資源勘查
1.?礦產勘查方向
結合上級規劃部署及本縣資源特點,對不同礦種實行不同的勘查導向:
禁止勘查礦種:石煤、硫鐵礦、汞礦等。
限制勘查礦種:明礬石和砂金、砂鐵等重砂礦物。
重點勘查礦種:地熱。
2.?勘查規劃區塊
全面落實市級規劃劃定的2個地熱勘查規劃區塊,規劃期內有序投放商業性探礦權,引導社會資金跟進勘查,力爭取得地熱找礦突破。
(三)管理措施
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和勘查需要嚴格按照規程編制專項實施方案。項目管理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簡單易行的原則,采取競爭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強化對項目立項論證、監理、檢查、成果驗收等工序的監督管理。專項成果必須進行地質資料的匯交。承擔單位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根據項目設計批復意見開展工作,嚴格執行地質調查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嚴格管理項目施工質量和原始地質資料。
1.?全面實行綠色勘查
將綠色發展理念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貫穿于地質勘查全過程,做優勘查布局,做精綠色方案,使地質勘查活動對環境擾動降到最小,及時做好勘查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
2.?規范礦產資源勘查準入
嚴格礦產資源勘查準入條件,礦產勘查必須服從礦產資源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及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整合工作的相關要求,經審批登記取得勘查許可證,方可開展工作。
3.?加強礦產資源動態巡查
對轄區內的探礦權勘查工作的全過程實施有效巡查監督,重點督查實施方案執行情況,依法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及時發現和查處無理阻撓和破壞合法探礦的行為。
4.?落實礦業權人信用監管工作
依據礦業權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根據系統采集的礦業權人信用信息,開展礦業權人信用等級評價。
五、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
(一)開發利用調控方向
規劃期內繼續實行礦種差別化管理,結合上級規劃部署及本縣實際,礦種差別化分類如下:
禁止開采礦種:單一燃料用石煤、磚瓦用粘土、螢石。
限制開采礦種:硫鐵礦、明礬石、稀土。
重點保障礦種:建筑用石料、地熱。
對禁止、限制開采和重點保障礦種以外的其他礦種,嚴格控制采礦權總量,強化政策導向,實行萎縮化管理。
(二)開發利用強度
針對磐安縣礦產資源的特點和開發利用現狀,以建筑用石料為重點,規劃礦山的合理布局和結構調整,根據市場需求調控礦山數量、生產規模、礦產品,保持礦業市場的供求平衡。玉山鎮孔畈村建筑用石料礦、新渥街道雙槐村建筑用石料礦到期關閉,尖山鎮立嶺建筑用石料礦、新渥街道馬討山磚瓦用砂巖礦到期延續。
到2025年,除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外,固體礦產采礦權數不超過5個,建筑用石料采礦權數不超過4個,建筑用石料礦(包括凝灰巖、玄武巖)平均開采規模達到75萬噸/年。
(三)開發利用布局
1.?建筑用石料礦集中開采區
全面落實2個市級集中開采區。新設經營性建筑用石料礦山均須位于集中開采區內,且需要配套相應生產規模的機制砂生產。
磐安方前優質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CS001)位于方前鎮,面積1.6平方千米,區內查明玄武巖資源量3000萬噸,擬設玄武巖采礦權1個,設計生產規模≥200萬噸/年,可為省級重點交通工程提供高等級公路用優質石料。
磐安新渥西莊-上盧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CS002)位于新渥街道,面積3.6平方千米,區內建筑用凝灰巖資源量約14350萬噸,擬設采礦權1~4個,優先投放礦地綜合開采利用項目類采礦權,做好粉塵防治和綠色礦山建設工作,規劃期內設計生產規模達到200萬噸/年。
2.?開采規劃區塊
全面落實市級規劃劃定的1個地熱開采規劃區塊,地熱采礦權人應依規向水行政部門辦理取水許可。
根據礦業權出讓登記管理權限和本地資源,結合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劃定建筑用石料開采規劃區塊12個,規劃期內財政全額出資勘查后,公開掛牌出讓,詳細信息見附表7。
(四)開發利用結構
1. 規模結構
落實浙江省針對不同礦種、不同區域的差別化管理,進一步調整優化礦山規模結構,引導礦山企業做大做強。優化新建礦山最小資源儲量規模和最低開采規模準入標準,從嚴限制小礦開發;建筑用石料礦最低開采規模達到50萬噸/年,建筑用石料礦集中開采區內最低開采規模達到200萬噸/年;對由財政出資勘查直接出讓采礦權的礦種,禁止出讓小型規模采礦權;工程建設、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類采礦權,可不受最低開采規模限制。
嚴格控制礦山總數,嚴禁大礦小開、一礦多開、亂采濫挖、浪費資源。到2025年,全縣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66%,建筑用石料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75%。礦山開采規模有明顯提高,重點壓縮資源利用不合理、優礦劣用、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礦山。
2. 產品結構
礦產品結構調整的總原則是適應市場需求,瞄準科技發展前沿,提高產品科技含量、發展高科技和高附加值產品,提高資源效益和產品競爭力。提高礦產品深加工和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有計劃的降低出售原礦和初級礦產品比例。按照優化礦產資源開發結構,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的要求,調整產業結構,做到優礦優用,發展產品深加工以及產品的系列化,開發新產品。
建筑用石料礦形成不同規格、不同粒級、不同需求的石料系列產品,開發高等級路面石料、高速鐵路用石料和高層建筑用骨料,最大限度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無廢礦全面開發利用。
(五)開發利用水平
建筑用石料開采,開采回采率要達到95%,綜合利用率要達到95%。所有露天礦山開采范圍的分割,要充分考慮礦地的利用,實現資源(經濟)轉型,資源永續利用。
礦山應采用《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中鼓勵的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露天礦山采用自上而下臺階式開采或分層開采,采用潛孔鉆中深孔爆破和濕式作業,嚴禁擴壺、掏底開采,提高礦山的機械化作業水平。
加強礦山企業技術隊伍建設,優化企業技術組織結構。礦山企業原則上應配備礦山地質、測量、采礦和安全生產技術人員,組建生產技術機構,切實做到開采規范、統計準確、臺帳清楚、安全有保障。
六、礦業綠色發展
(一)綠色礦山建設
按照應建必建、達標入庫的原則,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期新建礦山全部按照國家綠色礦山建設行業規范同步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新建固體礦山必須在正式投產后六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工作,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實施主體也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組織項目實施。力爭到規劃期末,全縣應建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100%。
(二)礦區生態保護修復
1. 總體要求
按照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和打造浙中最美大花園的總體要求,鞏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創建成果,堅持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統籌協調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切實加強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作。強化“藍天保衛”,開展礦山“十類”揚塵精細化除塵治理,礦山粉塵防治達標率保持100%。
2. 新建(在建)礦山生態保護
新建礦山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履行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驗收和安全生產審批手續,編制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方案及土地復墾方案,并明確礦地利用要求,按規定繳納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礦山開發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礦山開采環境保護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
落實生態環境準入制度,將破碎加工設備封閉、規范礦產品運輸裝載、創建綠色礦山作為先置條件。加強粉塵防治管理,按照《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組織對新建礦山粉塵防治設備竣工驗收,不符合標準的,或防治措施未落實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3. 生產礦山生態保護修復
生產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嚴格落實“邊開采、邊治理”要求,規范采選活動,落實防塵措施,引進先進設備,減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加強礦山標準化建設,把建設“綠色礦山”貫穿于礦產開發、生產、運輸和銷售全過程,按照“資源利用集約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生產工藝環保化、企業管理規范化、閉坑礦區生態化”要求開展“綠色礦山”建設。
礦山企業必須遵照《浙江省礦山粉塵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相關條例,配備粉塵防治、檢測設備,加強粉塵和揚塵防治,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需會同生態環境分局,定期對礦山粉塵防治情況進行抽查,礦山粉塵防治工作成效作為評定或提升礦山企業綠色礦山等級、采礦權人信用等級的依據之一。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治理、誰得益”的原則,做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實施工作,加強日常動態監管,強化預期管理,規范開采作業。
強化礦山開發動態監管,委托相關資質單位,開展對礦山生態(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情況監督檢查,填寫檢查情況表,對發現的問題責令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停產整頓。
(三)礦地綜合開發利用
礦地綜合開發利用是指露天開采礦山采礦權人對礦區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和礦山開采后形成的土地資源進行統一規劃、綜合開發、高效利用的資源統籌開發利用模式,是深化自然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是統籌礦產資源與土地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增強土地資源和礦產資源保障能力,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的重要抓手。礦地綜合開發利用要立足區域發展與國土空間開發,與鄉村振興戰略、新型城鎮化建設、旅游發展、綠色產業、農業綜合開發、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項目結合,通過設置采礦權,開采石料資源,形成有增值空間的礦地或其它可利用的資源,實現礦產開發與礦地資源良性互動。
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管控要求,實施年限可不受最長5年限制、礦地可利用面積不受300畝以上限制且不受采礦權總量控制指標限制。對礦地綜合開發利用條件較好但未納入礦產資源規劃的采礦權,允許調整規劃,補劃集中開采區。按照“可利用土地面積最大化、需治理邊坡面積最小化”的原則,設置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12個。
1.?磐安縣方前鎮寺岙村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方前鎮寺岙村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20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生態旅游項目配套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1km2
2.?磐安縣新渥街道西莊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新渥街道西莊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5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1km2
3.?磐安縣尚湖鎮金其石場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尚湖鎮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5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05km2
4.?磐安縣盤峰鄉大嶺頭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盤峰鄉大嶺頭村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5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07km2
5.?磐安縣新渥街道六沖村高鐵站場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新渥街道六沖村
范圍:詳見附表7
礦地利用方向:為高鐵站場提供場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1.47km2
6.?磐安縣新渥街道上加村后項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新渥街道上加村
范圍:詳見附表7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12km2
7.?磐安縣新渥街道上加村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新渥街道上加村
范圍:詳見附表7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3km2
8.?磐安縣新渥街道上盧村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新渥街道上盧村
范圍:詳見附表7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75km2
9.?磐安縣尖山鎮百稱崗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尖山鎮百稱崗
范圍:詳見附表7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09km2
10.?磐安縣玉龍溪谷生態產業園糧油加工收儲中心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玉山鎮嶺口村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5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1km2
11.?磐安縣好溪水利樞紐流岸水庫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仁川鎮流岸村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5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1km2
12.?磐安縣新渥街道新渥村馬汪塘礦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
位置:磐安縣新渥街道新渥村
范圍:詳見附表7
開采規模:≥50萬噸/年
礦地利用方向:建設用地
預期形成可利用礦地面積:0.01km2
七、重點項目
(一)高標準設立方前鎮寺岙村建筑用玄武巖礦
玄武巖作為我縣特色礦種,在省內具有戰略價值,對我縣礦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方前鎮寺岙村以往有老礦山開采,是我省不可多得的玄武巖礦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當地政府和環保、交通、應急等部門,做好出讓前期資源勘查、政策處理等工作,確保用地用林有保障,無干擾無阻礙無糾紛順利進場施工和辦理礦業權,保證“凈礦”出讓。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掛牌、出讓時明確企業責任,要求按照國家綠色礦山建設行業規范同步高水平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規劃期內必須納入省級綠色礦山名錄庫或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庫。礦區應建立礦山粉塵在線實時監測系統,監測結果定期向社會公開,實現粉塵達標排放運行。
(二)落實重要礦產找礦工程
貫徹落實“攻深、增儲、擴能”找礦專項,落實金華市地熱資源調查評價與規劃,圍繞地熱重點靶區,引導商業資金重點投入,力爭取得找礦突破,部署1~2處地熱鉆井,增強地熱資源保障能力,提高地熱開發利用強度。
(三)落實礦業綠色發展深化工程
重點針對中小型礦山,突出礦容礦貌、現場管理等方面,落實綠色礦山建設質量再提升三年專項行動,全面提升綠色礦山建設水平;規劃期末全縣礦山全部完成數字化基礎建設。
八、規劃實施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做好政策銜接,構建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推動規劃的合力。在縣政府領導下,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與縣發改局、經商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體局、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等部門加強協調配合,做好本規劃組織實施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
(二)加強規劃實施
各有關單位在礦產資源規劃組織實施工作中,要貫徹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將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計劃指標體系。完善規劃實施考核辦法,強化規劃實施考核,考核結果納入績效評價體系。健全規劃實施評估調整機制,嚴格執行規劃調整有關規定,實施規劃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
(三)加強要素保障
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保障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礦業綠色發展等,激發市場活力。
(四)加強監督管理
規劃實施情況納入自然資源督察,建立健全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制定監管重點和工作部署,實行專項檢查與經常性檢查相結合,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察。強化對規劃重點區域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糾正違反規劃行為。加強規劃宣傳,推進規劃實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促進規劃有效實施。
九、附則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附圖、附表、編制說明以及相應的電子文檔組成。
本《規劃》由磐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解釋。
本《規劃》自印發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