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鎮編制了《仁川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仁川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建議閱讀《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求,按照領導及分工、人事信息、政府文件及解讀、行政規范性文件、財政預算/財政決算、統計信息、建議提案、其他法定信息、政府信息年報、申請信息公開”等內容編排。
信息公開目錄按照最新公開、政務動態、部門動態和本地新聞等要素分類,設置了智能搜索和智能助手,提供關鍵字、標題、正文、發布機構、發文字號、日期等檢索方式。
(三)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 . 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 . 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3 . 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 . 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
(四)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鎮主要采取指定地點公開形式。指定地點為:仁川鎮365行政服務中心,公開時間為:法定工作日,聯系電話:0579-84751365,傳真號碼:84751006。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鎮還將采用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其它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五)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后,本鎮將盡量在第一時間內予以公開,最晚自信息形成或變更后的20日內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申請人需要本鎮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鎮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公開范圍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鎮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本鎮不予公開。但經權利人同意公開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
本鎮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仁川鎮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4751365,通信地址:仁川鎮人民政府,郵政編碼:322306。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13:30—17:00(冬令)。
(三)提出申請
向本鎮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填寫《仁川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件)。《申請表》復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點領取,也可以在網站上下載。
1.網上申請。申請人可登錄浙里公開平臺(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727), 直接在網上提出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醒目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寄送單位:仁川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寄送地址:磐安縣仁川鎮人民政府,郵編:322300,聯系電話:0579-84751365。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仁川鎮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定地點,當場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
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本鎮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處理
本鎮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錯漏事項,要求申請人補正。
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本鎮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鎮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詳見附件2。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和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依據本條例規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屬于重復申請并已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9.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10.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鎮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鎮紀委舉報。
聯系電話:0579-84503972,傳真號碼:84751006,通信地址:仁川鎮人民政府,郵政編碼:322306。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提交途徑:縣政府辦公室督查與政務公開科,聯系電話:0579-84667427,傳真號碼:84667427,通信地址:龍山路一號,郵政編碼:322300。磐安縣司法局法制辦復議應訴科,聯系電話:0579-84666685,傳真號碼:84666685,通信地址:磐安縣司法局,郵政編碼:322300。
行政訴訟管轄法院:磐安縣人民法院,聯系電話:0579-84880883,傳真號碼:84880883,郵政編碼:322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