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0026060224/2022-57052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主題分類: | 公安 | 體裁分類: | 通知 |
| 文件字號: | -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發文機關: | 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 統一編號: | 有效性: |
為進一步推進全縣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激發群眾踴躍舉報養老詐騙犯罪的積極性,拓寬案件線索來源渠道,決定對舉報提供“養老服務”、投資“養老項目”、銷售“養老產品”、宣稱“以房養老”、代辦“養老保險”、開展“養老幫扶”、低價“養老旅游”、以“養老”名義進行虛假宣傳以及受害人為60周歲以上老年人的各類詐騙行為犯罪線索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予以獎勵。現通告如下:
1、舉報線索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以涉嫌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合同詐騙、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名移送起訴的,按照移送起訴人員數確定獎勵金額。15人及以上的,最高獎勵人民幣5萬元;5至15人的,最高獎勵人民幣3萬元;5人以下的,最高獎勵人民幣1萬元,獎勵金額最低不少于5千元。
2、同一舉報人對同一重大養老詐騙犯罪線索多次舉報的,對舉報人實行首報獎勵和次報補充獎勵;多名舉報人對同一重大養老詐騙犯罪線索舉報的,按舉報線索登記表上記錄的接受舉報時間,獎勵最先舉報人;對補充舉報新線索的,視舉報線索發揮作用大小給予獎勵。
3、案件移送起訴后, 10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匿名舉報或無法通知的,在當地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布。實名舉報人30日內,匿名舉報人90日內,未與公安機關聯系并領取獎金的,視為自動放棄。
4、對舉報的線索,公安機關將認真查證,并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保密規定,對舉報人的身份、住址等個人信息以及舉報內容等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線索舉報方式
磐安縣公安局
舉報電話:110、0579-84651151
舉報地址:磐安縣公安局(磐安縣安文街道雙溪路110號)
郵編:32230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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