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磐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根據國務院、省市縣政府等上級有關規定及要求,全力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磐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依托磐安縣人民政府網站,包括磐安縣政務公開平臺下的磐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專欄以及部門動態等7個欄目。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目的是展示和宣傳市場監管文化,推進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加強政府與公民、企業之間的聯系,提高行政效能。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欄目建設、內容保障、信息發布、日常管理和監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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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五條 ?辦公室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欄目規劃、建設、運維、管理和考核,以及對擬公開信息的文字格式審查。
第六條 ?各信息產生單位是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負責各責任欄目的信息采集、審查、報送、欄目設定和日常監測等工作。
第七條 ?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縣保密工作要求,負責對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保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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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信息審核與發布
第八條 ?信息審核發布遵循“誰主管誰公開”“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先審查后公開”和“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
第九條 ?信息審核內容包括:信息是否敏感或涉密,是否可以公開,數據是否真實、準確、完整,來源是否合法、正規,是否有錯別字,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等。
第十條 ?信息保密審核流程:各相關單位對擬公開信息的涉密性嚴格把關,單位負責人無法正確把握時,應提交業務分管領導審定,對確難定奪的可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者上級保密部門審查。
第十一條 ?信息發布審核流程:各相關單位對擬公開信息上傳政務信息公開系統,經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對公開內容審核把關后,提交辦公室進行文字審查,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分管領導審定發布。
第十二條 ?各相關單位按照《磐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專欄欄目及信息更新保障責任主體》(附件 1)開展本單位信息公開的更新、維護工作。
第十三條 ?相關欄目負責單位負責開展責任欄目的日常自查整改工作。重點檢查錯別字、敏感字、無效鏈接、更新不及時、欄目與內容是否相符等內容,并于每月15日將自查結果報辦公室。
第十四條 ?辦公室不定期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問題抽查工作,并將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清單和整改要求進行通報。
第十五條 ?涉及政府信息公開欄目變動的,需報送書面材料至辦公室;涉及內容變動的,按初次信息公開程序重新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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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局年度綜合績效目標考核內容。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