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350242958L/2022-54411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磐安縣衛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8 |
關于《磐安縣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
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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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1年6月10日至11日,浙江省委十四屆九次全體(擴大)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率先基本實現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務優質共享,努力成為共建共享品質生活的省域范例。2021年8月19日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關于衛生健康領域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實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浙衛發〔2021〕27號),提出有效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優質共享,優化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制度。為優化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制度,提高群眾參檢率和獲得感,著力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制定我縣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實施方案。
二、制定依據
《浙江省城鄉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動實施方案》《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浙江省參保城鄉居民健康體檢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衛發〔2022〕2號)、《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教育廳 財政廳關于做好浙江省中小學生健康體檢工作的通知》(浙衛發函〔2022〕6號)等文件精神。
主要內容
1.適用范圍:適用于常住的0-6歲兒童、中小學生、65周歲及以上城鄉參保居民、其它參保城鄉居民。
2.體檢頻率、項目及經費標準:0-6歲兒童,每年一次,人均經費20元,按新版《0-6歲兒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規定的項目執行;中小學生,每年一次,人均經費35元?;卷椖堪凑铡吨行W生健康體檢管理辦法(2021年版)(國衛醫發﹝2021﹞29號)》執行;65周歲及以上居民每年1次健康體檢,人均經費基本項目90元;其他健康體檢對象每兩年1次健康體檢,人均90元。體檢項目采取“1+X”體檢模式,其中“1”為基本項目,是基本必備的健康體檢項目?!?/span>X”為全縣統一選檢項目,是居民可以自行選擇的健康體檢項目。
3.體檢機構:體檢機構原則上為居民戶籍地、居住地或學校所在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小學生由醫療機構組織人員到學校體檢。
4.組織管理和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醫保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
5.健康體檢信息管理:健康體檢結果經體檢機構審核后,及時將體檢信息導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對于未建檔的體檢對象應按要求給予建檔),并通過“浙里辦”向居民個人開放。健康體檢機構應當做好對體檢對象個人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施行日期
該文件自2022年4月22日下發之日起開始施行,該文件屬于階段性工作,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