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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磐安縣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縣科技局)政府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3.縣科技局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縣科技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縣科技局辦公室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縣科技局制發的公文類信息。
(一)公開范圍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3.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二)公開內容
依照《條例》規定,在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1.縣科技局領導分工、工作規則、機構職能;
2.縣科技局黨組、縣科技局文件;
3.縣科技局重點工作;
4.科技發展規劃;
5.縣科技局人事任免;
6.縣科技局年度總結和工作思路;
7.縣科技局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8.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重要信息。
(三)信息分類和編排體系 。
按照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要求,按照“縣科技局領導及分工、機關簡介、人事信息、文件及解讀、年度總結和工作思路、規劃信息、財政預算/財政決算、政府采購、重大項目、建議提案、其他法定信息、政府信息年報、申請信息公開”等內容編排。
信息公開目錄設置了智能搜索和智能助手,提供關鍵字、標題、正文、發布機構、發文字號、日期等檢索方式。?
(四)公開的方式
縣科技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通過政府門戶網(www.snackgoods.cn)向社會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和不予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掌握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分析。
(一)申請書的獲取。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制《磐安縣科學技術局信息公開申請表》,也可在“磐安縣科學技術局”門戶網站(http://www.snackgoods.cn/)上下載電子版本(見附件1)。
(二)申請書的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三)申請接收渠道及時間確定。
1.互聯網渠道申請:申請人可進入“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縣科技局-依申請公開頁面(網址為:(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2446329/reserved/index.html#/?areaCode=330727),在線填寫《磐安縣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提交申請,申請在網上平臺提交成功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當面申請:申請人可到縣科技局辦公室當面提交申請,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部門代為填寫申請書,并出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材料收件回執。申請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信函申請:申請人可通過快遞寄送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郵寄至磐安縣科學技術局辦公室,郵編:322300,以行政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收到申請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四)申請的辦理答復。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答復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需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流程圖詳見附件2。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由申請人在政府網站進行查找;
2.屬于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依據本條例規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屬于重復申請并已作出答復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8.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于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并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9.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10.申請公開的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答復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1.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需征求第三方意見或其他機關意見的,征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信息公開答復20個工作日的期限內。
(五)收費標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將根據國務院核定的價格收取信息處理費。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機構名稱:磐安縣科學技術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磐安縣安文街道龍山路1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13:30—17:00(冬令)。
電話號碼:0579-84662896
傳真號碼:0579—84662896
互聯網聯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為統一平臺(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
,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意見建議。該平臺不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五、監督和救濟
1.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級監察機關舉報。
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疑義的,可以向本機關進行咨詢或投訴,投訴的請將投訴內容及相關證據材料一并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