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審批磐安縣中醫院遷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磐衛〔2017〕56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由浙江子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編制的《磐安縣中醫院遷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有關內容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的必要性:本項目是提升我縣中醫藥服務能力、做大做強中醫藥產業、加快推進“江南藥鎮”建設的重要內容。為了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原則同意實施磐安縣中醫院遷建項目。
二、項目建設名稱:磐安縣中醫院遷建項目。
三、項目選址:新城區古竹古塘地塊。
四、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83894.53平方米(中醫院用地面積53533.26平方米,運營+用地面積30361.27平方米)。中醫院總建筑面積64291平方米。中醫院主要內容為新建門急診綜合樓、醫技樓、住院部、行政樓、地下停車場及附屬配套設施等。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總投資35990.21萬元,通過PPP形式,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解決。
六、項目建設工期:2017年至2021年。
七、環保、項目節能、安全生產、氣象、消防、所需建筑材料、施工用能等須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請據此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報我局審批。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關于做好全省投資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運行工作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09〕172號)要求,請相關職能部門在完成項目審批事項后及時錄入相關審批信息;請項目單位在項目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7〕64號)要求的八項開工條件后,及時錄入實施進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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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