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7273075998205/2014-31888 | 公開形式: | 主動公開 |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
| 發布機構: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4-12-04 |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指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工作,扶持個體、民營經濟發展。
(三)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建設。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四)負責公平競爭相關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并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范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提升發展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維權工作和消費環境建設。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擬訂并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協調推進區域品牌建設,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受委托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食品相關行政審批工作。建立實施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和計量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并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標準、技術規范和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范。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依職責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違法行為。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安全信用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承擔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許可、備案事項辦理及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知識產權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政策、規劃,建設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組織商標專利執法,保護知識產權;促進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文件精神,推進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領導和管理所屬、直屬、派出機構的工作,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組織查處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
(十九)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