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市政道路及地下排水管道工程建设质量,根据《金华市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提升若干规定》(金建质安﹝2025﹞14号)、《关于印发<金华市市政道路工程常见质量问题防治导则>的通知》(金市建﹝2026﹞32号)、《金华市地下排水管道工程质量提升若干规定》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磐安县市政道路及地下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磐安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api-gateway/jpaas-jsurvey-web-server/front/dczj/showJsurveys.do?formId=1c4be18183db4d36990ce88966c4a034),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龙山路71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19138356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
附件:
《关于加强磐安县市政道路及地下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关于加强磐安县市政道路及地下排水管道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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